
一、会员申请
1. 在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一次性消费达3000元以上的顾客,或一年内消费累积满5000元的顾客,
即可申请办理比音勒芬“金卡”会员。
2. 凡满足申请条件的顾客,可凭当日或累积的消费票据到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办理申请手续。在
申领时,请如实填写《比音勒芬VIP会员申请表》,包括本人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满足申领条件的人,无论消费多少,一人只能拥有一张卡号。
3. 凡达到比音勒芬VIP会员申请条件的顾客,从申请当日起即可享受“VIP卡”的折扣优惠。
二、使用规定
1. 持卡贵宾在结账前请告知比音勒芬“VIP卡”卡号,或凭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等资信由店铺员工在电脑里查询确认后,可享受优惠(特价商品除外)及积分(规定不能累计积分的特价商品除外)。
2. 由比音勒芬发放的 “VIP卡”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3. “VIP卡”可在全国范围内指定的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内使用。
三、VIP会员尊贵享受
1. 享受产品优惠
(1) 除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规定的特价商品外,持“金卡” 消费可享受正价货品9折优惠。
(2) 可参与由比音勒芬公司不定期组织的“尊贵会员产品优惠活动”。
(3) 正价店每消费一元可计算积分一分。根据积分可获取比音勒芬赠送的各种礼品。礼品领取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活动期内,否则过期作废。
3. VIP会员生日月份问候;
会员在生日当天,将会收到由比音勒芬公司送出的温馨生日祝福。
4. 免费资讯共享服务:
(1) 免费赠阅企业内部刊物; (2) 免费赠阅产品目录手册;
(3) 免费赠阅公司形象画册; (4) 促销信息短信通知;
*以上所有的尊贵享受,只针对VIP会员资料完整的顾客实施
四、资料变更
持卡人如联系方式更改,应及时向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提出书面说明,否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持卡人承担。
五、附则
1. 比音勒芬“VIP卡”的所有权属于广东比音勒芬服饰有限公司,如遇持卡人违反《比音勒芬VIP会员章程》有关条款,广东比音勒芬服饰有限公司不必预先通知,即可取消其用卡资格,并有权收回比音勒芬“VIP卡”会员资格。
2. 对冒用他人“VIP卡”的行为,广东比音勒芬服饰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司法保护,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3. 比音勒芬“VIP卡”相关细则,敬请会员咨询比音勒芬专柜或专卖店。
4. 广东比音勒芬服饰有限公司负责制订本章程,并拥有最终解释权、修订权。无论持卡人是否得到通知,本章程一经修改、公布即时生效。















